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关于旧山边村内涝整治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按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2017年8月25日至11月3日,我局对深圳市盐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以下简称区环保水务局)送审的旧山边村内涝整治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得到该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审计实施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审计过程中查阅了该单位提供的工程竣工资料和报表、账册、会计凭证及合同等资料。区环保水务局对其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旧山边村内涝整治工程项目经深盐发改投[2015]92号文批准立项,计划投资183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土基金,项目建设单位是区环保水务局。工程于2015年10月25日开工,2016年1月26日完工,2017年4月11日通过竣工验收,质量验收等级为合格。
二、审计结果和审计评价
(一)审计结果
该项目竣工决算送审金额为1,449,415.13元。经审计,审定金额为1,406,439.82元,本次决算审计核减42,975.31元,核减率2.97%,详见***。其中:该项目建安投资工程施工单位编制结算金额为1,289,772.34元,建设单位初审金额1,207,814.47元,审计局审定金额1,167,619.62元,核减40,194.85元,核减率3.33%。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能够按照基建程序实施并管理项目,工程资料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较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在投资计划执行方面,该项目计划投资183万元,实际投资140.***万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实际工期超合同工期。
本工程合同工期75天,于2015年10月25日开工,2016年1月26日完工(2017年4月11日竣工验收),实际工期94天,超合同工期19天。建设单位提交了同意工期顺延的相关说明。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项目工期管理,避免工期延误,按时交付使用。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建设单位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
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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