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启动
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启动
3月31日,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动员部署会议召开。根据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正式启动,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清查基准日和清查内容对单位财务、财产进行清查。
此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从即日起至8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2015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清查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除外)和社会团体;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并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等单位(不含行政事业单位所办未脱钩企业、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资产核实和完善制度。
通过资产清查,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合理配置,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张祯萍 卢姝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