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强化慢特病医疗保障不断提升参保人员获得感
庆阳市城乡居民健康保障局自整合组建以来,不断规范经办管理,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加大职工、居民特殊疾病政策宣传力度,调整提高报销比例,改进审核模式,简化报销流程,强化多层保障,极大缓解了职工居民看病就医负担,提升了参保人员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使广大参保人员充分感受到了市委市政府始终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治担当和为民情怀。
一、规范职工特殊疾病鉴定确认工作
按照城镇职工特殊疾病管理规定,市健康保障局从2017年10月10日开始,安排市第二人民医院,对2017年市直城镇参保职工新申报慢性病的人员和2014年以前鉴定确认享受待遇满3年的人员进行鉴定和复查,止目前共组织了4次,应参加鉴定4350人(其中新申报特殊疾病职工1744人,比2016年增加了912人次,增长了109.6%),实际参加38***人,鉴定后符合特殊疾病确认条件的3768人,不符合条件的96人,还有486人仍未参加鉴定。
为了做好此次特殊疾病鉴定工作,市健康保障局认真研究,周密安排,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市第二人民医院专门成立了鉴定工作领导小组,抽调15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各相关科室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组织鉴定,鉴定采取提供近两年所申报病种的住院病历资料或现场检查诊断等多种方式进行,坚持集中鉴定,统一标准,严格程序。
为了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鉴定组每位人员始终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遵循鉴定程序规范化、鉴定依据标准化、鉴定结论客观化的原则,严格按照慢性病诊断标准,仔细核查审阅近两年来的病历、检查检验报告单、疾病诊断证明等资料。整个鉴定过程分工明确、流程合理、秩序井然、服务周到,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的权益。对13名病情严重、行动不便的慢病患者,市健康保障局工作人员带领专家***进行了鉴定,尽可能为职工提供便利化服务。
对鉴定结果不符合确认条件、职工提出书面申请希望予以复查的人员,市健康保障局又积极协调市级医院医疗专家再次进行临床诊断和确认,用充足的事实打消职工的疑虑,赢得职工的支持。
本次鉴定,经过严密的组织,规范的程序,优化的流程,职工慢性特殊疾病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准入、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多层保障政策得到了落实,减轻了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提高了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二、提高职工特殊疾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
为了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保障水平,有效减轻参保职工特殊疾病负担,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市健康保障局对城镇职工纳入的30种慢性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恶性***等10种疾病按60%报销、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阶段等20种疾病按50%报销,统一调整提高到70%的报销比例。
市直城镇职工门诊费用报销工作从2017年12月1日开始,在市政府政务中心二楼健康保障大厅进行,3月底报销结束,目前基本接近尾声。为做好这项工作,市健康保障局制定了报销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及时印发通知,通过报纸和媒体公告、***宣传服务等途径予以告知,明确办理时间、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提醒特殊疾病患者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极大地方便了参保群众。为了严格票据审核,市健康保障局专门抽调市中医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两名药剂师配合对门诊医疗票据进行审核。截至目前,审核结算并拨付市直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医疗费用4409人次,申报门诊费用3136万元,医保基金支付2182万元。
三、加强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管理服务工作
按照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要求,市健康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庆健保发〔2017〕18号),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管理服务,将原新农合的36种门诊慢病、原城镇居民的30种慢病整合,扩展到城乡居民4类47种慢病,并从诊疗机构、报销比例、封顶线等方面予以明确规定,使城乡居民“六统一”要求得到进一步落实。在鉴定方面,要求申报Ⅰ类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人员,由各县(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汇总上报市健康保障局,市上组织临床专家,按照国家统一的疾病临床指征标准对慢性特殊疾病人员进行临床诊断和鉴定,鉴定结果通知各县(区),符合慢病条件的按规定标准予以补偿,其余类型由县(区)组织鉴定。
2017年度城乡居民慢性病鉴定工作从12月2日开始,至12月7日结束,仍由市第二人民医院对各县区申报的Ⅰ类包括尿毒症透析治疗(慢性肾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及非透析阶段)、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肾损害、恶性***放化疗、白血病、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7种慢病的城乡居民进行鉴定。全市申报城乡居民Ⅰ类门诊慢性病1***9人,经鉴定,符合确认条件的1603人,鉴定未通过的46人。
通过扩大城乡居民慢性特殊疾病病种,规范用药范围,提高报销比例,使覆盖范围和受益群体不断扩大,看病就医费用进一步降低,人民群众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