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自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菏泽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郓城县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含各类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以下简称安居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审计。对郓城县人民政府所属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规划、棚改办等部门进行了延伸调查,对9个安居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审计结果已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安居工程基本情况
(一)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8年,上级下达郓城县安居工程开工任务16387套,基本建成5400套,审计核查表明,实际完成开工任务16387套,基本建成任务5400套。均完成当年目标任务的100%。
(二)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情况。
2018年,郓城县棚户区改造共涉及9大片区,其中货币化安置3个片区,实物安置6个片区。计划套数共计16387套,其中:实物安置8124套,货币化安置8263套(其中:政府购买服务2800套、居民自由支配补偿款安置5463套)。
(三)安居工程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2018年,郓城县各级共安排筹集安居工程资金141634万元,其中:上级补助安排75115万元(棚户区资金31945万元、基础设施配套资金43170万元),本级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安排51700万元,土地出让收入安排14586万元,本级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安排233万元。当年支出57101.04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支出57085.78万元(含债券支出10163.78万元),公共租赁住房维护和管理支出8.69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6.57万元。年末累计结存94704.02万元。
2018年,郓城县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银行贷款、专项建设基金等融资方式筹集安居工程资金126923.06万元,截至2018年底贷款本金余额421822.94万元,专项建设基金余额13263.23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从审计情况看,2018年,郓城县人民政府积极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加快公租房和棚改安置住房建设和分配,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加强公租房运营管理,进一步改善了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较好地保障了中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但审计发现,郓城县在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安居工程住房建设和后续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规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管理和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郓城县2018年租赁补贴发放目标任务未完成。郓城县2018年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目标任务200户,实际完成42户,未完成158户。
(二)安居工程住房建设和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应收未收公租房租金58215元。2018年应收公租房租金2211687元(889户),已收2153472元(859户),应收未收公租房租金58215元(30户)。
2.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郓城县棚户区改造丽水湖-梧桐苑片区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日期为2019年1月11日,实际施工时间为2018年12月,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
3.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未按规定逐季发放。
4.公租房转租3户。郓城县和馨嘉园3名承租人将公租房进行转租。
(三)安居工程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棚户区改造资金核算不规范。2018年,郓城县房屋征收补偿管理中心未将棚户区改造棚改资金进行账务处理,无会计账簿,会计核算不规范。
(四)其他方面的问题。
1.勘丈草图档案管理不规范。经检查郓城县临城片区梧桐苑区块房屋征收评估项目发现,郓城县房产管理局在此项目存档的绝大部分勘丈草图中存在经办人员代签或不签名的现象,勘丈记录不完善。
2.评估报告未签字盖章。经检查郓城县临城片区梧桐苑区块房屋征收评估项目发现,山东宏远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部分评估报告未签字盖章。
四、审计整改情况
(一)安居工程住房建设和管理使用方面问题的整改。
1.应收未收公租房租金58215元。截至2019年5月末已收回租金42202元。
2.公租房转租3户。郓城县和馨嘉园3户转租的承租人均已腾退公租房。
(二)安居工程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方面问题的整改。
针对棚户区改造资金核算不规范的问题,郓城县房屋征收补偿管理中心积极整改,编制记账凭证、建立总账、明细账等会计账簿,规范了会计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