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海上养殖用浮球升级改造项目的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等10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以及《关于做好2022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市级财政补助)项目的通知》(烟海渔〔2022〕36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广环保材料海上养殖浮球,我市将实施海上养殖用浮球升级改造项目。
一、具体实施内容
(一)补助范围
享受本次补助政策的养殖业户、合作社和企业,必须在我市制定《水域滩涂养殖规划》中标明的养殖区范围内从事一线养殖作业,依法持有海域使用权(用海方式为开放式养殖或筏式养殖)和水域滩涂养殖证(养殖方式为吊笼)。优先补贴往年未享受过类似补助政策的养殖业主。
(二)提供的环保浮球
所提供的浮球符合环保要求,聚对苯二甲酸类塑料(PET)材质,浮球填充物不使用聚苯乙烯(EPS)泡沫物质;浮球个体重量≧450g。
浮球产品生产企业信息,名称:海阳海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海阳市黄海大道中路与深圳街交叉路口往北约130米,联系人:刘翠华,联系电话:138****7101。
(三)补助标准
养殖业主须向环保浮球生产企业缴回再生料养殖浮球(回收价格自行协商),由生产企业按优惠价格供给养殖业主环保浮球。
环保浮球浮球价格清单
序号 | 浮球种类 | 综合单价(元/个) | 财政补贴(元/个) | 养殖业主采购优惠单价(元/个) |
1 | PET | 7.5 | 2.25 | 5.25 |
二、工作流程
(一)养殖业主申报
合法的养殖户、合作社、养殖企业进行需求申报,申报材料包括:
1、需求申报表(盖章、签字,一式2份);
2、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海域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水域滩涂养殖证原证及复印件。
要求: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所提供的申报信息及材料齐全、真实、合法、有效。每公顷申报环保浮球数量不超过450个。申报材料需2022年9月2日前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材料报送机构: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渔业科
地址:海阳市北京路81号海阳市毛衫产业园综合楼十六楼
联系人:李春猛 王雪
联系电话:3236161,156****3935
(二)审核
按照项目要求,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对受理养殖业主申报事项进行审核,主要审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科学性以及申报条件的符合性,形成海上养殖用浮球升级改造项目清单。此次项目可认购浮球总数为186667个,如符合条件的申报超过预算,将按比例确认各养殖业主可认购的环保浮球数量。
(三)实施
市海洋发展和渔业部门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督促升级改造项目业主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协调生产企业按质量、规格、范围等要求加快生产,确保在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目标。
项目范围之内,环保浮球生产企业参照海上养殖用浮球升级改造项目清单供应给养殖业主环保浮球,回收再生料浮球。生产企业与养殖业主签订购销合同,承诺有“三包”等指标。参照项目环保浮球参数,养殖业主对认购的浮球单体重量、可观测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合格后签署货物验收单(一式3份),根据合同约定养殖业主支付给生产企业相应货款。合同执行过程中,生产企业与养殖业主产生经济纠纷,按合同约定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解决。
(四)项目验收
环保浮球生产企业完成任务目标后,提供相应资料,由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组织人员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项目验收。
(五)财政资金支付
项目验收合格后,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按相关程序支付给生产企业。
海阳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