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河滩大寨及团寨两宗地块土地开发整理实施单位招商引资公告080000
为加快花溪十里河滩湿地公园提升改造工作进程,促进大寨地块开发,经贵阳市人民政府同意,由花溪区人民政府通过公开程序,面向社会选择土地开发整理实施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项目基本情况
(一)土地基本情况
大寨及团寨两宗土地均位于十里河滩景区范围内,土地总面积为228亩,地块范围内有约20万㎡农房需要房屋征收。该两宗地的规划指标最终以市规划局核定并出具的规划技术条件通知书为准。
(二)涉及大寨及团寨两宗土地安置房房源情况
大寨及团寨两宗土地涉及房屋征收约20万㎡房屋征收,需土地开发整理实施单位提供不少于8万㎡的全产权商品住房和不少于1.2万㎡的商业用房作为十里河滩两宗土地房屋安置房房源,用于十里河滩两宗土地房屋征收安置补偿使用。
(三)其他建设成本分摊
根据十里河滩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需要,团寨地块将建设陈毅广场,预计建设资金约3000万元。2014年4月2日市政府相关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将约3000万元陈毅广场建设费用列入大寨及团寨两宗地块土地一级开发成本。
二、项目投资
大寨及团寨两地块投资约45000万元人民币(最终以有关部门审核确认为准,下同)。
三、项目开发整理内容
(一)土地开发整理实施单位提供不少于8万㎡的全产权商品住房和不少于1.2万㎡商业用房作为十里河滩大寨及团寨两宗土地房屋安置房房源,用于十里河滩大寨及团寨两宗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使用。
(二)土地开发整理实施单位需提供上述安置房源,配备相应经营管理人才,满足项目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需要。
四、土地开发实施整理的要求
(一)时间要求
2014年6月30日前按净地出让要求完成大寨及团寨两宗土地开发整理工作。
(二)其他要求
1、土地开发整理实施单位按照花溪区房屋征收局与十里河滩两宗土地被征收人签订的安置协议,向花溪区政府提供全产权商品住宅和全产权商业用房作为安置房,若不能在过渡期内提供足额安置房,超期过渡费及带来的其他后果由土地开发整理方负责。
2、土地开发整理提供的全产权的商品住宅,将折算为房屋征收资金经审计后列入土地储备成本。
五、土地开发整理成本归还方式
每一期开发整理土地挂牌后,若无人参与竞买,则该土地一级开发实施单位必须参与竞买;如该地块出让成功的,花溪区人民政府返还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实施土地开发整理成本及相应收益。
六、违约责任
确定土地开发整理单位并签订《土地开发合作协议》后,因实施单位未按约定投入土地一级开发所需全产权的商品住宅和商业用房,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花溪区人民政府有权终止合同并支付经审计部门审计确认的已投入部分且不计利息,土地开发整理单位无条件退出。花溪区人民政府未按约定完成土地征收、报批或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逾期出让的,亦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在花溪区人民政府支付经审计部门审计确认的已投入部分(土地开发整理单位投入部分)及利息后,土地开发整理单位可终止合同履行。
七、报名条件、确认方式及竞标要求
(一)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符合下述条件的企业法人均可报名;
2、接受公告及文件的约定,提供不少于8万㎡的全产权商品住宅和不少于1.2万㎡的全产权商业用房房源相应资料。
3、商业信誉良好,无违法或违纪记录;
(二)确认方式
1、在公告期限内只有一家投资者报名参与土地一级开发,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经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即确定该企业为土地开发整理实施单位。
2、若有两家或以上投资者报名,则由工作小组在公告截止时间后1个工作日组织报名投资者谈判,谈判结果由工作小组出具会议纪要报花溪区人民政府备案,并经花溪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谈判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首期提供不少于8万㎡全产权商品住宅和不少于1.2万㎡的全产权商业用房作为房屋征收安置房;二是土地成功出让后是否要求收益分成及投入资金占用费用;三是成本返还时间要求;四是能否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安置房源。
3、申请人被确定为实施单位后,即与花溪区政府签订《土地开发合作协议》,须在花溪区注册成立公司,并签订合同书,按合同书约定履行投资义务,依法在花溪区缴纳全部税费。
(三)竞标责任
报名参与竞标的单位,向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全产权商品住宅和全产权商业用房。在经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后,若中标单位不按本方案约定事项要求与花溪区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合作协议,其履约保证金或提供的安置房不予退还,花溪区有权报请市政府批准同意,取消其在贵阳市参与土地开发整理的一切权利。
八、其他事项
(一)现场踏勘及咨询可以与花溪区联系自行前往。
(二)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参与项目地块土地开发整理申请书原件、按本公告内容及要求无条件完全履行的书面承诺函原件。
(三)有意者请于2014年 6月 23日到花溪区人民政府指定贵阳城南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土地开发中心索取资料,办理有关手续。
户名:贵阳城南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土地开发中心;
开户银行: 贵阳银行清溪支行 ;
帐 号: 1203***********27 ;
联 系 人: 杨盛雪。
联系电话:139****4563 。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