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红十字会法颁布实施10周年电视电话会议强调开创红十字事业新局面
青岛日报讯 昨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颁布实施10周年纪念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全国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司法部、***法制
办公室联合在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
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彭佩云和山东省副省长、省红十字会会长王军民分别在全国和省会议上做***。臧爱民副市长在青岛分会场指出,10年来,我市红十字会认真贯彻《红十
字会法》,依照《红十字会法》赋予的七项基本职能,积极开展救灾救助、无偿献血、救护培训、遗体捐献等人道主义工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形象。
会议对红十字会下一步的工作提出要求。会议指出,要深入开展《红十字会法》的学习宣传,各级红十字会组织要创新工作思路,突出重点,坚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
事,创亮点,结合我市红十字会工作的优势,做好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无偿献血等工作;同时要以服务奥运为切入点,大力加强群众性卫生救护培训和红十字志愿者队伍建设,为青岛
市举办最出色的一届奥帆赛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