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多点发力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体要求,庆阳市生态环境局不断优化环评审批和执法机制,多措并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缩减环评审批时限。对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环评审批前置手续一律取消,将环评报告书、报告表的审批时限由原来的60个、30个工作日分别缩短为30个工作日和15个工作日。积极服务项目建设,今年以来,全市已审批环评文件65个。
二是优化环评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除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较大的新兴产业项目外,凡未在名录内的建设项目,不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无需履行环评报批手续。
三是试行告知承诺制审批。落实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通知》(甘环环评发〔2021〕11号)各项管理要求,对于农林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等51类129个项目类别报告表试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简化中小企业项目环评管理。
四是推动差异化监管。动态更新庆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对污染排放量小、环境风险低、生产工艺先进、吸纳就业能力强、守法记录良好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按程序纳入正面清单,落实差异化监管要求,减少现场检查次数。
五是规范自由裁量行为。依托甘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辅助决策系统,根据《甘肃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及时依法处理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截至4月底,全市累计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97起、行政处罚632.2万元,坚决杜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现象,营造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