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体育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承办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各类大型活动和体育局组织的年度比赛。承担天水市体育运动学校学生的日常训练、比赛。承担全市中、小学生运动会,也是我市全民健身的一个重要场所。市体育中心2005年被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残联命名为“全国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主要承担国家队、省队的训练和比赛,并多次受到国家体育总局、中残联的表彰。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编制27人,实有30人,退休26人。
二、体育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为554.49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据增加125.28万元,增长29.19%。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554.49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资金,占收入总计的100%。较2018 年度决算数增加125.28万元,增长29.19%,主要原因是:体育中心试运营追加经费。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没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没变化。
4.其他收入51.89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18.44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天水市体育中心支出为526.05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据增加96.84万元,增长23%。其中:
基本支出443.57万元,占84%,较2018 年度决算数增加14.36万元,增长3%,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项目支出82.48万元,占16%,较2018 年度决算数增加82.48万元,增长100%,主要是体育中心试运营追加项目经费。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天水市体育中心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54.4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5.28万元,增长29.1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3.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36万元,增长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9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0.92万元,增长100%。原因:主要是体育中心试运营追加项目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天水市体育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43.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36万元,增长3%;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是1.体育中心试运营追加项目经费;2、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3.57万元,占1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体育中心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3.57万元,其中: //(按照本单位有支出的功能分类填写)//
1.人员经费320.96万元,较上年减少47.0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退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122.61万元,较上年增加61.43万元,主要原因是:体育中心试运营追加项目经费。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决算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无。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无。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无。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车辆。
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
专用设备。
八、预算绩效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人,本单位没有预算绩效。
九、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天水市体育中心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8.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
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019决算公开(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