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通城县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
隽政办发〔2015〕6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通城县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 方法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通城经济开发区: 《通城县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1月26日 通城县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 改革试点方案 为做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方案》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验证两大改革目标(即将固定资产投资调查对象由投资项目转变为法人单位;将固定资产投资额计算方法由形象进度法转变为财务支出法)的可行性;测算、评估调查对象和计算方法转变后对投资规模、结构和速度的影响程度;为2016年全面实行新的投资统计制度准备基期数据。 二、设计原则 (一)坚持“简洁、友好、可核查”的原则。进一步优化、精简试点表式,进一步提高试点指标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友好性,让调查对象更容易填报,使填报数据有据可依、有据可查。 (二)坚持与现有统计调查制度相结合的原则。一是充分共享“四大工程”建设成果,与“一套表”制度和国家统计联网直报门户相结合;二是与重点非企业法人单位行政记录相结合。 (三)坚持满足国民经济核算和国际对比需要的原则。将统计范围由“固定资产投资”扩大为“非金融资产投资”,增加无形资产及其分组指标。 三、试点内容 (一)调查对象 1.现行“一套表”范围法人单位调查对象,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房地产开发、资质内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2.其他有亿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调查对象,包括报告期有计划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在建项目,已纳入基本单位名录库,但尚未纳入“一套表”范围的企业和非企业法人单位。即:各类有1亿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新成立企业;各类有1亿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村委会(社区)及其他组织机构等。 (二)调查内容 1.设立“联网直报法人单位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见表IV501,由除小微企业以外的法人单位填报),主要填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原价、无形资产等主要指标及分组数据。 2.设立“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基本情况表”(见表IV502,由亿元以上在建项目所属法人单位填报),主要填报项目计划总投资、建设地址码等指标。 3.设立“其他有亿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见表IV504,由未包含在“一套表”范围、报告期内有1亿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在入库申请时填报),主要填报企业行业类别、登记注册类型等属性指标。 (三)报送方式 1.“一套表”范围法人单位。按“一套表”组织模式,统一部署。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门户采集试点数据,县统计局负责联网直报基层数据的催报、审核、验收,同时逐级上报汇总数据。 2.其他有亿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一套表”范围以外的有1亿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由县统计局按照国家统计局名录库管理办法负责审核和管理,并将通过审核的法人单位纳入投资统计试点范围。 (四)报送频率及时间 1.“联网直报法人单位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表(IV501)”。填报频率为月报。调查单位开网时间为月后1日0时(9月份为9月28日0时),填报截止时间为月后18日18时。 2.“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基本情况表(IV502)”。填报频率为月报。调查单位填报开网时间为月后1日0时(9月份为9月28日0时);填报截止时间2、5、10月月后5日,6、7月月后6日,3、4、8、11、12月月后7日,9月月后9日12时。 3.“其他有亿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IV504)”。填报频率为月报。“一套表”范围外,有1亿元以上在建项目的其他法人单位于每月向县统计局提出申请。县统计局每月月后1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市统计局。经国家统计局审批确认后,即可纳入投资统计试点范围。具体入库申请工作,将按照国家局统一要求执行。 四、财务支出法固定资产投资额及非金融资产投资额计算公式 (一)财务支出法固定资产投资计算公式 法人单位财务支出法固定资产投资=“在建工程”本年借方发生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本年借方发生额(限房地产开发企业)+“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本年借方发生额+“土地使用权”本年借方发生额+“其他资产”本年借方发生额-“购置旧设备及工器具”本年借方发生额。 (二)财务支出法非金融资产投资计算公式 非金融资产投资=财务支出法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本年借方发生额-土地使用权本年借方发生额。 五、试点工作要求与时间安排 (一)工作要求 县政府成立通城县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保障必要的人员和经费,确保试点工作有序进行,取得实效。 (二)具体时间安排 1.2015年1月下旬至2月10日前,县统计局对各乡镇、“四上”企业和相关填报单位进行投资统计改革试点方案及程序培训。 2.2015年2月15日前,各调查对象试填试报一期调查数据,熟悉上报流程和表间指标逻辑审核关系。 3.2015年3月起,各乡镇、主管单位按月组织调查单位上报试点数据。 4.阶段性研究试点工作(每季度一次)。 ***:通城县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 通城县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黎时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黄奇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胡中雄 县发改局局长 徐东红 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刘利锋 县发改局副局长 胡小龙 县统计局副局长 张彩平 县经信局副局长 刘妮娜 县商务局副局长 胡继周 县旅游局副局长 丁 炜 县经管局副局长 李 坚 县建工局副局长 卢建璋 县房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徐东红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任职如有调整,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工作任务完成后机构自动撤销,不另行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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