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参加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贯彻实施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电视电话会议
11月3日,县工商局在机关五楼会议室参加了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贯彻实施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电视电话会议,县局领导班子、直属机构负责人及各工商所长参加了会议。会议学习了新法的有关内容,听取了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的讲话,对全面贯彻落实新法的相关工作作了详细部署。
2017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11月4日修订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通过,体现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在由知识产权辅助保护法向竞争法功能日趋强化的非知识产权法的过渡,从传统的经营者保护到经营者、消费者、公共利益“三叠加”保护的过渡,从公平的竞争观到效率和创新的竞争观的保护。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涵盖了当前实践中常见的反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在执法权配置、执法调查规定、法律责任承担方面的规定更加全面、完善,使得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更具实践可操作性。在未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将更促进公平、诚信的生产经营环境,也将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长足健康发展。(通讯员:徐文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