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湖开发区园林绿化管养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花湖开发区的委托,现就花湖开发区园林绿化管养、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ECCGGKZB[2016]5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花湖开发区园林绿化管养、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三、采购预算:项目预算230万元.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具备林绿化、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资质;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 6月2日――6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以便进行资格审查(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资质或资格证明文件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在报名资料上注明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 六、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鄂州市鄂城区政府一楼总值班室,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9****8979 七、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概不受理)2016年6月22日下午5:00止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北京时间) 2016年6月24日上午9:30,地点:鄂州市鄂城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000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6年6月22日上午12:00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需以投标申请人的单位账户汇到投标保证金专户,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保证金账号:1759***********34,户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鄂州市鄂城区支库,开户行:农行鄂州市鄂城支行,并在备注或附言中一定注明“5010203及投标保证金”。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鄂州市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