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城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定价调整方案听证会公告(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决定召开江陵城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定价调整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时间
2018年10月12日上午9点整,会期半天。
二、听证会地点
江陵县郝穴镇正大国际酒店三楼小会议室。
三、定价(调整)听证方案要点
(一)适当调整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
目前我县城区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终端基准销售价格,即阶梯气价中的第一档气价)为2.90 元/立方米,拟定城区居民用天然气终端基准销售价格为3.25元/立方米,上调幅度为12.07%。
(二)完善居民用气阶梯式价格制度
按照既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又促进资源节约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实行城区居民用气阶梯式气价。
1、分档气量。按照满足不同用户用气需求,将居民生活用气量分为三档,各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95%、100%的比例确定。
2、分档气价。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分档气价为1︰1.2︰1.5。
3、计价周期。阶梯气价以年度气量为计量周期,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4、实施范围。居民天然气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权属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权属证明的,以燃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单个居民用户或单个气表对应家庭居民人数较多的相应增加用气量。
5、特定的非居民用户用气。对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社会福利机构等用气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价执行,即按居民生活用气终端基准销售价格的1.1倍执行,具体终端销售价格为3.58元/立方米。
方案一:普通居民用户第一阶梯年用气量300立方米以内(含300立方米),由现行每立方米2.90元调至3.25元,用户覆盖率为99.2%;第二阶梯年用气量300-500立方米(含500立方米),由现行每立方米3.20元调至3.90元,用户覆盖率为100%;第三阶梯年用气量500立方米以上的,由现行每立方米4.10元调至4.88元,用户覆盖率为100%。
方案二:考虑到今后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等因素,适当扩大居民分档气量。普通居民用户第一阶梯年用气量360立方米以内(含360立方米),由现行每立方米2.90元调至3.25元,用户覆盖率为98.6%;第二阶梯年用气量360-580立方米(含580立方米),由现行每立方米3.20元调至3.90元,用户覆盖率为100%;第三阶梯年用气量500立方米以上的,由现行每立方米4.10元调至4.88元,用户覆盖率为100%。
(三)建立销售价格与门站价格调整联动机制
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建立灵敏的价格反映机制的必要。按照相关规定,我县拟建立天然气门站价格(含省内短途管道运输价格)和销售价格的联动机制,即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调整与天然气门站价格变动实行同向等额联动,燃气企业正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输配成本变动不参与联动。
1、价格联动公式
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额=(调整期天然气含税综合加权平均购进价格-基期天然气含税综合加权平均购进价格)/(1-供销差率)。天然气含税综合加权平均购进价格按照不同气源的气量加权平均计算,天然气供销差率原则上据实确定,上限为4%。
联动调整后的销售价格=现行销售价格+联动调整额。联动期间不考虑天然气经营者由于管网漏损、配气成本和税金等因素相应增加的成本。
2、启动联动机制的条件及联动周期
为保持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基本稳定,控制价格调整频率,根据门站价格调整实施联动,联动周期不低于三个月,为防止和减少上游价格小幅频繁波动对燃气经营企业和终端用户的影响,当联动周期内含税综合加权平均购进价格变化额度每立方米小于0.10元时,销售价格原则上不作调整,其含税综合加权平均购进价格增减额纳入下一定价周期累加或冲抵。
3、价格联动程序
当符合价格联动机制规定的条件后,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四) 继续对低收入群体实行气价优惠政策
对持本县户籍的由县民政部门(或者总工会)核准确认的在时效范围内的低保户、五保户、特困户和在乡孤老优抚对象、残疾军人、革命烈士(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等对象实行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优惠政策,即在各阶梯气价的基础上下降5%。
(五)执行时间。2018年10月抄见气量执行。
四、听证人名单
龚华(兼听证主持人):县发展和改革局
夏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周亚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刘娜:第三方组织人员
五、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一)消费者9人
1、郑华:荆楚名居小区居民
2、孙龙:万佳时代小区居民
3、蒋华:龙湖城小区居民
4、李杰:奥林花园小区居民
5、黎凤:奥林花园小区居民
6、熊传龙:奥林花园小区居民
7、陈磊:阳光华府小区居民
8、齐同国:阳光华府小区居民
9、彭文硕:江景豪庭小区居民
(二)经营者2名
1、向刘勇:江陵华润燃气公司总经理
2、李海波:江陵华润燃气公司财务经理
(三)与定调价利益相关方1名
刘林:江陵液化气公司总经理
(四)相关领域专学、学者1名
陈华:专家学者
(五)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及其它人员4名
1、王华:县政府办公室
2、童奎:政协代表
3、徐方华:人大代表
4、陈峰:县消委
另外旁听人员3名, 新闻记者:1-2名,记录员2名。
广大消费者及有关人员对调整江陵城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有何意见和建议,请您向听证会参加人反映。
特此公告。
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