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大排查大管控沙市区连发两通告
沙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深入开展“大排查”行动的通告(2021年第3号)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深入开展“大排查”行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街道(镇)、社区(村)要充分发挥网格员、党小组长、楼(门)栋长、下沉党员、志愿者等人员作用,采取“扫楼敲门”、电话联系、微信小程序调查填报等方式开展拉网式排查,精准掌握本辖区内荆州市域外所有来沙返沙人员信息,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街道(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每日汇总排查情况,筛查甄别人员信息,依据相关政策分类管理到位。从即日起,荆州市域外所有来沙返沙人员必须向所在社区(村)报到,并出具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不能出具证明的,凭社区(村)出具的检测通知,前往指定采样点(中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严格实行居家隔离。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药店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等疑似症状患者,要立即报告所在社区(村),由社区(村)规范转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市一医、二医、三医、中医院)就诊。药店禁止出售感冒、退热、止咳、抗病毒等药品。
三、请广大居民积极支持配合“大排查”行动,如自己属于荆州市域外来沙返沙人员的,主动向所住社区(村)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如发现身边有类似人员的,积极向社区(村)报告,督促其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四、广大居民应自觉遵守本通告有关规定,对刻意隐瞒或不如实上报信息、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经查实后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沙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8日
沙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深入开展“大管控”行动的通告(2021年第4号)
为坚决遏制疫情传播,严防疫情扩散,现就深入开展“大管控”行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8月8日0时至8月15日24时,全域全面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
二、严格实施中风险地区24小时封控。除医护人员、抗疫工作人员和基本民生保障从业人员外,其他居民一律不得擅自进出中风险地区。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物资由辖区街道组织配送,急需物品实行代购服务。
三、严格实施重要路段、点位管控。对2名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涉及的7条路段所有门店和吾悦广场、花鸟市场等点位继续实施歇业管理。
四、严格实施人员密集场所管控。对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医疗机构、宾馆酒店、餐饮行业等重点场所,严格实施验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对建筑工地、以及人员密集、食宿集中的企业,实行相对封闭管理。车站码头、景点景区、游乐场所、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电影院、KTV、歌舞厅、网吧、酒吧、麻将馆、***室、洗浴桑拿足浴***店等)、宗教场所等人员聚集性场所暂停开放。所有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所有养老机构、监所、隔离点等特殊场所必须实行封闭管理。
五、严格实施各类聚集活动管控。暂缓举办各类大型聚集性活动。在长江沿线、长湖沿线实行“禁泳禁钓禁聚集”管理。倡导居民“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减少组织和参加聚集性活动。
六、严格实施重点人群管控。规范加强对隔离人员、红码、黄码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管控,切断传播链条。
七、对拒不服从管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沙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