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财政补助推广清洁煤炭替代高污染散煤
2016年下半年开始,政府通过清洁燃煤每吨财政提供200元补贴的方式,鼓励大家烧清洁燃煤,减少散煤使用,少排放废气,改善冬季空气质量。
胶州市还存在部分小区和农村村庄没实现集中供热,这些居民冬季取暖大多使用燃用散煤的土暖气,烟气直接排放,污染较重。胶州市政府在未集中供热小区和城中村试点推广使用兰炭、洁净型煤等优质清洁煤炭替代民用高污染散煤,这种清洁燃煤烟少、热量高、含硫量小。
2016年,胶州市清洁煤炭推广工作,首先在5个办事处先行试点,由办事处与煤炭经营企业签订清洁煤炭配送合同,建立快捷便民的清洁煤炭供应和配送服务网络,及时配送到位,以点带面,实现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的连片推进。2017年取暖期开始前,该工作将在全市范围内予以推广。
在推广清洁煤炭的同时,胶州市加强对高污染煤炭的监管,依法加强流通领域煤炭质量检查,组织建立煤炭质量监管体系,查处生产和销售高硫、高灰分煤等劣质煤炭和假冒清洁煤炭的违法行为,保障民用清洁煤炭品质。依法严肃查处经营业户在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