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生态环境局关于询价采购手持便携式VOCs气体检测仪的公告
我局下属单位泰州市姜堰生态环境监测站拟公开竞价采购3台手持便携式VOCs气体检测仪,现将有关询价情况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详见***。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泰州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特别说明:
(1)供应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全部货物及设备、标准***、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2)有关供应商因违约失信等问题正处于调查期间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如采购人所采购的货物的型号、参数有误或询价公告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供应商应在询价公告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泰州市姜堰生态环境监测站提出疑问。
三、预算金额:
本次采购设1个分包,预算金额为10万元。
四、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由资信文件、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
1、资信文件(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书原件;
(3)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2);
2、技术文件(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
(1)报价单及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1、3);
(2)投标货物清单(彩页);
(3)至少提供一次参加区县级(含)以上环境监测机构同类设备采购中标的证明材料;
(4)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五、报价文件寄(送)地址及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寄(送)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天目东路8号泰州市姜堰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87****2839
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8月18日12:00前
六、成交供应商确定办法:
提供有效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在能够提供有效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时,采购人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基础上,报价在采购预算之内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报价时间在前的优先排名)。
七、成交通知书:
采购结果在成交公告结束后,采购方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八、签订采购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询价公告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九、备注:
1、供应商报价时应详细了解本公告的全部内容及其相关补充文件(若有),并完全清晰理解全部内容及相关的补充文件(若有),一旦报价,视为响应本公告全部条款和承担法律责任。
2、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报价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报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处理,希望各供应商在认真阅读公告各条款后慎重进行报价,每个供应商仅有一次报价机会。
3、在报价截止前,请关注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栏目有无变更或补充公告。
***:采购仪器报价单等.doc
泰州市姜堰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