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四棵水泥厂水泥用石灰岩矿200万吨年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编制信息第二次公示
正文
《黄石市四棵水泥厂水泥用石灰岩矿200万吨/年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由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规定对“黄石市四棵水泥厂水泥用石灰岩矿200万吨/年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进行简本公示。
基本信息如下:
一、报告书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黄石市四棵水泥厂水泥用石灰岩矿200万吨/年开采项目;
建设单位:黄石市四棵水泥厂
建设地点: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汪仁镇龙泉寺
生产规模:矿山建设规模为200万吨/年
建设性质:扩能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1685.5万元,开采年限2.92年,采矿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5°03′57″,北纬30°09′59″,占地面积0.109km2,矿体标高从+144.30米至+60米。项目采用机械化露天台阶式开采方式,项目主要包括1个开采区,2条破碎生产线,及配套公辅设施;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
2.环境质量现状
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法进行评价,评价区域内SO2、NO2、PM10、TSP 日均浓度和小时浓度监测值各测点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区域地表水各项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满足工农业用水要求。
矿区边界噪声及附近敏感点声环境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对应标准。
评价区域内地下水中除pH偏低外,其它各指标监测值均可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氨氮超标的主要原因是受农村生活污水影响。
3.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不设选矿厂,采出矿石运往破碎车间破碎。主要环境问题为矿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特别是生态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
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是建筑噪声、扬尘、固体废弃物、废水。项目建设施工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项目建设的环保法律法规,采取有效的措施防尘降噪,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减轻施工对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质量的影响。施工活动结束,这种不利影响随即消失。
营运期:
(1)废气
废气主要包括采矿生产过程中凿岩、爆破等作业产生的粉尘、CO、NOx和破碎车间产生的粉尘。采矿过程中的粉尘可通过采用湿式凿岩,爆破后经洒水、喷雾、水幕等措施去除粉尘等大气污染物;破碎车间在破碎机出口处安装布袋除尘器,集中除尘,除尘尾气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
废水主要为矿区降水和生活污水,矿区降水经截水沟收集导入沉砂池沉淀澄清后外排;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四棵水泥厂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或道路洒水,不外排。
(3)噪声
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凿岩和破碎,采取减振、消声、隔声、植树种草等措施,确保采场场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采矿过程中、除尘灰及生活垃圾、废机油。剥离的废土石可运至排土场暂存,而后全部用于修路、工业场地的平整,或作为水泥原料利用。破碎工序除尘收集的除尘灰,沉淀池的渣收集后作为水泥原料全部利用。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送黄金山焚烧发电厂进行安全处置。本项目废机油产生量约0.4t/a,收集于专用的油桶内并贮存在库房内,由四棵水泥厂回收用于传动设备的润滑。
(5)生态影响
本项目主要表现形式为土地的压占和损毁,具体表现为通过对植被、土壤及景观的破坏和对土地利用格局的改变,影响区域自然体系的生态完整性。矿山闭坑后将对采矿区进行土地复垦,工程将在建设和施工过程中逐步加强采场场区内外绿化及恢复植被工作,使受到影响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的恢复。
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各种废弃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的前提下,对环境的影响能控制在可接受范围。
闭矿期:
项目闭矿后,根据项目矿山的复垦方案进行复垦,可有效的解决采矿时期产生的生态问题。全部复垦工作完成后,植被覆盖率将比复垦前大幅提高,有利于空气、土地质量的改善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矿区生态环境向良性发展。
随着采矿的结束,运矿道路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也将随工业活动的消失而消失;采空区、矿石加工区等裸露地面将进行土地复垦,风蚀面也将消失,随着土地复垦工作的完成,风蚀扬尘将消失。随着采矿的结束、土地复垦工作的完成,环境空气质量将得到改善。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产业政策,技术先进,厂址可行。污染物排放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环境风险能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在全面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生态减缓和土地复垦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此项目是可行的。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黄石市四棵水泥厂
单位地址:大冶市汪仁镇百花村
联 系 人: 石总
联系电话: 188****5016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甲级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4区甲16号1幢610
联 系 人: 陈立钦
联系电话: 136****9026
电子信箱: lqchen825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