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春季学期雨露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职教中心,各驻村工作队: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8年度春季学期雨露计划申报工作,按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鄂政扶发〔2015〕25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通知》(五政办发〔2016〕44号)要求,请认真做好雨露计划申报工作,广泛宣传,让申报对象及时知晓政策,并在申报期内自行申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县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中当年接受本地或异地中等职业教育(含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且在国家职业教育主管部门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的学生。
(函授、本科含本科以上、初中生、高中生、因病或参军保留学籍、非全日制中职,高职、培训机构就读生不予补助)
二、申报方式
全县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在校期间(包括顶岗实习),通过手机安装雨露百事通APP按提示填报申请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同时可关注雨露百事通公众微信号,方便获取雨露计划详细申报指南等相关信息。
三、申报时间
2018年春季学期申报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零时至5月20日24时截止
四、相关要求
(一)申请人在注册后必须正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仔细核对***号(一卡通)以及开户人姓名;
(二)所有申报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补助人员,申报期间均需同时上传由本人就读院校开具的湖北省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学籍证明,学籍证明模板由申报学员通过省扶贫办官网(http://www.hbfp.gov.cn)中心或雨露百事通微信公众号。
(三)各乡(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要做好雨露计划政策宣传引导,帮扶责任人协助贫困家庭子女申报雨露计划,县职教中心要做好该校贫困学生摸底调查及申报工作,确保符合申报条件的贫困家庭子女应报尽报。同时,雨露计划政策落实情况将被纳入精准扶贫专项督查中重点督查内容。
***:1.湖北省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学籍证明.doc
2.申报雨露扶贫资金的方法及流程.doc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扶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