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听证公告
根据《贵州省行政复议听证规定》第三条、第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毕府行复字〔2021〕97号行政复议案件公开举行听证进行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名称
申 请 人: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 三 人:贵州聚弘鑫电力安装有限公司、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毕节金沙供电局、王金国
二、听证时间
2022年1月5日(星期三)上午9时30分
三、听证地点
毕节市司法局三楼听证室(七星关区桂花路42号)
四、其他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及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听证允许5人参与旁听。请有意参与旁听的人员,于2022年1月4日下午4时前预约登记(联系电话:0857—8225896),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达到听证地点,自觉配合安检,遵守听证纪律。
毕节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