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县将开征建制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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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6日发表
本网讯 近日,省市物价、财政部门核准我县高家堰、贺家坪、榔坪、磨市、都镇湾、资坵、渔峡口7个建制镇可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制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均为25元/平方米,从2012年5月1日开征,由县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在建制镇建成区范围内按建筑面积收取。
配套费的开征将缓解我县建制镇建设资金不足的实际困难,加快推进我县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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