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供销社规范机关公务接待管理
本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县供销社于近日制定出台了《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以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控制公务经费支出。
一是公务接待遵循先有预算、后有开支的原则,杜绝超预算和无预算支出。二是机关公务接待按照规定标准接待,并严格控制陪餐人员。三是接待经办人应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交值班领导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单位、被接待人姓名、职务和公务接待的项目(事项)、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四是所有接待一律实行公务卡或现金结算,不得签单挂账,坚持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由经办人按照规定审批程序报销费用,实行五员会审,即经办人签字,财务股负责人审核票据签字,办公室或对口接待股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领导及值班领导审核,报主要领导审批核销。五是公务接待情况纳入问责范围,有关支出按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