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三化密织人民调解网
一是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化。在县级层面,建立了“一委三室”调解工作平台:“一委”即广饶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三室”即信访调解室、诉前调解室和交通事故调解室;在县直部门层面,建立了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专家库;在镇(街)层面,加强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在村居层面,建立专职调解员队伍。目前,全县共有各类调解组织785个,调委会成员2558人,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多元化大调解工作体系。
二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常态化。镇街、中心社区、村居调委会坚持每月5日、15日、25日定期排查。在重大节假日、“三夏”、“三秋”、“两会”等重要时期,开展专项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隐患,按类型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详细记入档案,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部门,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及时化解处理,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内部和萌芽状态。对不能立即化解的,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进行***处理,确保矛盾不激化。
三是调解程序规范化。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了名称、印章、场所标识、徽章、工作程序、文书格式“六统一”。认真执行《人民调解法》,落实人民调解基本原则和程序,严肃依法行政。县司法局对调解卷宗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完整性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从卷宗的制作、审查、装订、归档等方面对各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卷宗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定期对人民调解卷宗进行质量评审,促进全县调解卷宗档案管理质量全面提升。
去年以来,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纠纷2800余起,成功率达96%以上,司法确认38件,大量矛盾纠纷被及时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张镇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