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检查
本网讯(水利局):3月上旬,县人大检查组深入到全县各乡镇,对各乡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2011年3月1日,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正式颁布实施,县执法检查组在认真学习新《水土保持法》的基础上,于3月上旬,分两个组分别到水月寺镇、高桥乡、南阳镇、黄粮镇、古夫镇和宜巴高速等重点工程开展了执法检查。认真听取了乡镇政府领导对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还深入到水月寺镇夏阳河流域、峡口镇建阳坪余家大沟和高桥乡贺家坪黑沟、黄粮镇张家河坡改梯、盐水河小流域治理、县城周边防洪沟渠等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并组织召开了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广泛听取部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组一致认为县水保单位及各乡镇认真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使水土保持工作得以正常、有序开展,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生态保护、秀美家园建设等各项任务基本落到实处。同时还希望继续加大新法的宣传,进一步加强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最大限度减少人为水土流失。加快水土流失治理,进一步加强水利水保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水保队伍专业素质。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水管水,把水保监督执法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近年来,我县各级政府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方针,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加大力度,协调联动,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广泛宣传,群防群治,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水土保持法》在我县贯彻实施近20年来,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明显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