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同意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红花园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执业登记的批复
邓启文(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
你院提交的关于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红花园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执业登记注册的申请材料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该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进行了实地检查评估,经整改后复核,该医疗机构符合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设置标准(二类社康中心)。根据《深圳市医疗机构管理法规》和《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红花园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执业登记,核定项目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红花园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二)类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类社康中心)。
(三)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邓启文。
(四)医疗机构负责人:申红琳。
(五)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与南新路交汇处英达钰龙园裙楼负一A02-07。
(六)诊疗科目:全科医疗科;妇产科:妇科、计划生育专业;妇女保健科;中医科;口腔科(牙椅1台);预防保健科;医学检验科。
(七)服务对象:社会群众。
(八)经营性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九)设置单位: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
(十)登记号:PDY55111-044030511B1001。
二、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疗机构执业场所依法需要办理规划国土、环境保护、消防等行政许可的,在取得相应许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和开展执业活动。
三、要求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开业前依法办理医护人员的执业注册,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医务人员的临床技能培训,保障医疗安全。
四、请你单位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我局领取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此复。
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