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农村五保供养低保救助政策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8月06日发表
建立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和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2016年县财政安排78万元,整合保障资金658万元用于农村五保供养、农村低保对象救助。
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按照全县上年度农村居民消费支出80%确定,2016年分散供养对象和集中供养对象供养标准统一提高到6000元/年;农村低保对象保障标准按照全县上年度农村居民消费支出40%确定,2016年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000元/年,实现农村低保保障线与贫困线“两线并行”。
(责任编辑:王琼 编审:邹远景)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30 07:39:0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