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两个责任确保源清风正
教育系统人员数量多,单位层次多,党风廉政风险点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教育工委来讲,任务尤其艰巨,责任尤其重大,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贯彻好中央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守土有责的意识,采取守土负责的行动,强化守土尽责的担当,切实抓好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全县教育系统源清风正。
一、着力“三好”,做到守土有责。一要抓好班子,建设一个政治坚定、团结民主、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班子。坚持全盘谋划,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教育事业发展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总体布局,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坚持以上率下,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对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任务、明要求、勤督导,带领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要带好队伍,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扎实、廉洁从教的教育队伍。坚持以好干部“五条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规范党员干部的言行,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深入开展政治思想、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廉洁从教教育,不断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廉洁从教意识。三要管好自己,当好表率,树立标杆。坚持“正人先正己”,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正确看待权力和利益,带头执行党章,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反对“四风”,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讲党性、重品行、守纪律的表率,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公仆本色。
狠抓“三严”,做到守土负责。一是严格管理。坚持组织开展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同***保持一致。建立管用、过硬的管理制度,延伸管理的时间和空间,对党员干部工作时间内和8小时以外的工作、生活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二是严厉查处。加强对党员干部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方面的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提醒,常敲警钟。坚持对腐败问题零容忍、严查处,加大查处、曝光力度,对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坚决做到不放任纵容,不隐瞒袒护,不姑息迁就。结合典型案例,在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警示教育全体。三是严肃问责。坚持有责必问,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导致多次发生相关问题或者发生违规违纪案件的单位、单位党政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律严肃问责。
健全“三制”,做到守土尽责。一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和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逐步完善责任内容,构建完善的责任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细化责任区域和责任范围,把责任具体到单位,分解到岗位,落实到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二是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强化监督检查,由局纪检监察室牵头,通过日常监督、调查研究和专项督查等方式,对各教育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意见,党员干部遵守执行纪律和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每年年终,由班子成员带队,组成考核专班对各教育单位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三是健全责任追究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意识,切实落实“一案双查”工作要求,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做到小事提醒,大事问责。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单位不正之风滋长蔓延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发现本单位有违规违纪现象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发生重大违规违纪案件或者“四风”问题、工作作风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坚持失责必查,有错必究,逐步实现责任追究的制度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