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评选科技系统2009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009年,在全球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全市科技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跨越式发展目标,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攻克时艰,充分发挥科技的引领支撑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科技事业实现新突破、再上新台阶。襄樊市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实现了从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向示范市的跨越。为发扬成绩,表彰先进,鼓舞斗志,进一步推动科技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科技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为全市科技系统各单位,包括各县(市)区科技局、局属各单位;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为全市科技管理系统全体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科技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2、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组织管理能力,在推动地方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较大作用,在当地党政部门综合考评中成绩突出; 3、领导班子凝聚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团队精神和协作精神,在向上争取经费和项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利申请数量、科技宣传和政务信息等业务工作上成绩突出; 4、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工作条件保障情况较好; 5、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坚定,工作作风良好,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爱岗敬业,清正廉洁,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业务素质好,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3、工作业绩突出,在科技管理、科技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从事科技管理工作3年以上,近年来年度考核多次被评为优秀等次; 5、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的要求和时间安排 1、评选的要求 评选科技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在推荐评选中,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充分发扬民主,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要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质量;要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 2、评选的名额分配 各单位限报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2名。 3、评选具体安排 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分别填写《襄樊市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和《襄樊市科技管理系统先进个人审批表》一式五份(***1、2,先进事迹要求2000字左右,可另附页),并同时报送电子版(xfkw@163.com)。审批表可到市科技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网址为http://www.xfkj.gov.cn。推荐材料请于2010年2月28日前报襄樊市科技局办公室。 联系人: 陈波 联系电话: 0710-3511223 (来源: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