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司法局组织召开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推进会
11月13日上午,洪山区司法局组织召开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推进会,“刑辩律师团队”全体参加会议。 今年来,我局紧抓机遇、结合实际,公开选取18家律所50名政治坚定,品行良好,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青年律师,组建洪山区“刑辩律师团队”;同时分组成立“帮帮团”,10名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担任小组长,作为刑事辩护专项业务培训、指导和协调人员;加大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办案机关的沟通协调力度,稳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开展。 会上说明了前期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办理和结案归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律师职责和工作要求:承办律师接到指派后应及时与法官联系,确定阅卷、开庭等时间节点;及时会见当事人,并履行首次会见告知义务,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听取受援人的陈述和辩解,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和风险及应注意的事项等;在案件办理完成后须严格按刑事案卷卷宗目录要求的材料装订归档,材料完整、真实。 随后,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代表邹英子和李伦分别就自己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经历进行交流发言。邹英子谈到,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少不了爱心、信心和忍耐心,工作中有泪有苦有不理解,可每当脑海里浮现出当事人一双双感恩的眼神、一声声真诚的谢意,心中就会油然而生一种满足感、幸福感,一切都是值得的! 最后,公法科科长熊远峰在讲话中强调,对律师代理案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永葆一颗公益之心。法律援助是一项惠民的民生工程,要切实做到倾听群众呼声,解答群众诉求,尊重当事人人格。二是永葆一颗进取之心。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自我加压,高点站位,始终保持一颗澎湃进取心,不断适应新形势,把握新情况。三是永葆一颗严谨之心。刑事案件影响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甚至影响当事人的一生,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严守工作纪律,保证工作严谨性,进一步摆正自身的职责定位,强化担当意识。四是永葆一颗责任之心。严格按照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各项举措,遵守案件质量评估标准,不断提高刑事案件代理的质量和效果。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不断提高辩护质量和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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