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动态长安镇召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会议
为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批示精神,持续推进我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夯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强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紧迫感责任感,汲取湖北十堰、辽宁大连、沈阳重大燃气安全事故教训,10月26日上午,召开长安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会议,会议就全国燃气事故频发的现象,针对我镇工作实际提出总体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抓细整治内容。
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一)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燃气安全使用情况。全面排查人员密集的集贸市场、学校、医院、商户、敬老院、餐饮场所等用气安全情况,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燃气管道腐蚀、漏气、管道燃气使用场所通风情况,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情况。
(二)排查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行情况。全面排查液化石油气非法存储、运输、充装、倒装等行为,严厉打击燃气领域无证经营、无证运载钢瓶、“黑气点”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餐饮场所、公共场所液化石油气气瓶放置场所及安装情况,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使用寿命的“瓶、灶、阀、管”等情况。
(三)排查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配送情况。排查对从事液化石油气运输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和车辆的日常监督和执法检查情况。严格贯彻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使用货车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须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情况。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业务,强化对从业人员培训,对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检查情况。
(四)排查整治涉燃气违法犯罪情况。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存储、运输天然气以及盗窃、破坏天然气管道设施等违法行为。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道路运输车辆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