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化工区北湖产业园(一期)封闭管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工业和信息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原〔2015〕433号)、《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办文〔2021〕9号)以及《武汉化学工业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13年第246号)等文件精神,武汉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北湖产业园(一期)范围实施封闭管理,现公告如下:
一、封闭管理范围
按照市政府批复的《北湖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结合北湖产业园建设开发现状,北湖产业园(一期)约12平方公里实施封闭管理,四至范围东至临江大道、南至化工六路、西至绿色大道及化工大道、北至八吉府大街。(详见***)
二、道路卡口设置
北湖产业园(一期)封闭区域设置综合卡口3个(化工大道、八吉府大街、化工六路),防汛物流卡口2个(临江大道阳逻汽渡路、临江大道大件码头),行人卡口1个(老焦沙路),一键启动围栏5个(应急疏散通道)。
三、封闭管理要求
1、北湖产业园(一期)封闭区域,严禁非园区企业车辆、人员进入,严禁非园区建设工程车、材料车进入。
2、园区部门、企业自有车辆、职工通勤车辆、职工信息经管理后台录入系统后,通过卡口识别车牌或门禁卡进出园区;临时进出园区的外来人员、车辆经申请并通过审核后,获得临时出入园区权限。
3、北湖产业园(一期)封闭区域周边及内部道路,严禁车辆随意停放,不得超速、超限、超载。危化品运输车辆进入园区必须沿危化品运输车辆专用车道按限速和标志提示行驶。
4、北湖产业园(一期)封闭区域内各企业必须加强对进入本厂区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合理安排车辆装卸货时间,规范车辆停放。
5、北湖产业园(一期)封闭区域内各企业做好对内部员工、进出车辆的宣传工作,及时提醒、协助外来客商及关联单位办理通行手续。八吉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园区未搬迁村民的宣传引导工作,依申请办理通行手续。
四、违反封闭管理规定,扰乱公共管理秩序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北湖产业园(一期)封闭管理范围及卡口示意图
武汉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17日
北湖产业园(一期)项目封闭管理范围及卡口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