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辖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襄城辖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6]16号)、《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的通知》(襄教发[2019]1号)及《襄阳市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实施意见》(襄教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建立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和效率,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1、公平公正、便民高效原则。利用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广泛宣传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招生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方便广大群众为目的,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科学合理设置各项工作流程,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2、学校是招生主体,教育局平台终审原则。学校作为招生工作的主体,在区教育局指导和领导下,要依法依规、平稳有序开展招生工作。襄城辖区内所有学校招收新生一律由平台根据学生家长提供的申请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按划片原则,按批次自动进行录取,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生,不得“掐尖”选拔招生,抑制“择校热”现象,让免试入学落到实处。
3.计划招生,严控大班额原则。襄城辖区内各学校(含民办)要根据襄城区教育局核批的“定班数、定班额”的招生计划,通过平台严格按计划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突破计划招生,杜绝新的大班额问题再次出现。同时,也不得故意少招生。
4、整体推进、循序渐进原则。2020年襄城辖区义务教育学校一律通过平台招生,平台上的数据是各校注册学籍、征订教科书、拨付公用经费、落实资助政策唯一依据,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在平台外招收新生。
三、招生条件及程序
(一)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在襄城辖区幼儿园就读及襄城区户口自愿回原籍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襄城辖区2020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及襄城区户口自愿回原籍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时间
在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下,7月底前,进行全市平台招生系统性培训,通过现场直播、制作操作视频、《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对学校教师、学生及其家长如何登录平台、填报信息、上传资料、获取录取结果等平台操作全流程进行培训。在培训基础上,开放平台招生系统,学生及其家长登录平台,提交申请信息,平台即时进行大数据比对,初步确认预录信息。8月份,针对平台在大数据比对过程中产生的疑难问题进行实际核查,逐一解决,落实到位。8月底,由平台推送录取结果。
(三)招生办法
1、公办学校录取
公办学校招收新生,先由学生及其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平台根据申请信息进行录取,录取依据主要看“两证”,即户籍证(户口本)和房产证。
平台录取规则是分类按批次依次进行。公办学校中非流动人口指定学校先录取,规定时间内额满后流动人口指定学校开始招生,招生过程中都需依托平台按批次依次进行,符合国家规定的优待对象,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每一所公办学校录取时,平台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身份、户籍、房产等相关有效证件,运用大数据比对技术(公安部门数据比对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等,房管部门数据比对有无房产和房产权证的真伪,卫健部门数据比对出生年龄和法定监护人信息,工商部门数据比对营业资质,人社部门数据比对社保缴纳及务工信息等),按照批次先后顺序,依次自动录取,额满为止。平台按流程将录取结果通过手机向申请人推送。
“一乡两镇”(卧龙、欧庙、尹集)和余家湖派出所户籍的新生入学,除可直接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参与录取方式外,也可按照划片方案由学生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地对应学校线下登记,由负责登记的学校统一录入平台。各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在本片区就读。
2、民办学校录取
民办学校录取新生同公办学校一样,先由学生及其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每生限定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提交申请,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平台根据申请信息确定录取对象。
登录平台提交申请时间结束后,当申请人数小于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时,提交申请的学生全部录取。当申请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九年一贯制学校实行小学对口直升初中办法,还有空余学位,试行电脑随机摇号进行录取;非九年一贯制学校试行电脑随机摇号进行录取。位于襄城区盛丰路2号的襄阳阳光学校在校学生目前已超出办学规模,2020年秋季该校区的小学一年级暂停招生。
3、调剂录取
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第一轮录取结束后,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或者有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平台根据就学需求、申请条件、交通状况以及学校承载能力等因素,综合分析,进行调节录取。凡是通过平台调剂的学生,任何学校不得拒收。
所有各类学校通过平台预录完成,经区教育局平台终审后,形成正式招生名单,学校,按程序完成新生入学工作。
四、招生纪律
1、学校充分履行招生主体职责。严格按计划依托招生平台实行阳光招生,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落实政策性保障性群体子女按时入学。
2、保障入学权利,学校要积极接收持有延缓入学申请批复的超龄儿童及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法定职责。
3、坚持均衡编班。学校要依法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均衡编班,不能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实验班。
4、加强工作监管。区教育局将在招生阶段进一步加大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管理和督查,各学校也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对于在招生工作中违纪违规,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强化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庹斌任组长,副局长明万红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树德任主任,徐林军、张志强、丰庆华、刘臻为成员,具体负责协调、规范、监督全区中小学招生工作。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自觉接受平台培训,明确责任,严肃纪律,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应急预案,开展招生政策的宣传与咨询、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招生结果的公示等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附:襄城辖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2020年招生计划表
襄城辖区城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招生计划
城区学校 | 招生计划 | 备注 | |||
小学 | 初中 | ||||
班级数 | 学生数 | 班级数 | 学生数 | ||
襄阳市荆州街小学 | 6 | 300 | |||
襄阳市第一实验小学 | 5 | 250 | |||
襄阳市昭明小学 | 5 | 250 | |||
四十一中集团万山校区(四十一中) | 5 | 250 | 4 | 200 | |
四十一中集团黄家湾校区 | 1 | 50 | |||
恒大名都小学集团恒大校区 |
6
| 300 | |||
恒大名都小学集团环宇校区 | |||||
襄阳市海容学校 | 6 | 300 | |||
襄阳市盛丰小学 | 2 | 100 | |||
襄阳市河心小学 | 2 | 100 | |||
襄阳市第七中学 | 8 | 400 | |||
三十三中集团檀溪校区(十中) | 2 | 100 | 3 | 150 | |
襄阳市习家池学校(十八中) | 2 | 100 | |||
襄阳市二十三中 | 4 | 200 | 5 | 250 | |
襄阳市第二十五中 | 3 | 150 | 4 | 200 | |
三十三中集团北街校区(三十三中) | 6 | 300 | |||
襄阳市第四十中学 | 2 | 100 | 3 | 150 | |
襄阳市四中义教部 | 3 | 150 | 12 | 600 | 含1个初中体育班 |
湖北文理学院附中 | 1 | 50 | 1 | 50 | |
襄阳市36中小学部 | 2 | 100 | |||
襄阳市第二实验小学 | 3 | 150 | |||
东风中学小学二部 | 1 | 50 | |||
襄城国学实验学校(民办) | 1 | 50 | 5 | 250 | |
襄阳市文武学校(民办) | 1 | 50 | 1 | 50 | |
襄阳市阳光学校(民办、盛丰路) | 暂不招生 | ||||
“一乡两镇”中、小学校及余家湖中心学校依划片方案招生,班额不突破50人为底线,班级数不设上线,不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