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新农合对68个单病种实行限价定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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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7日发表
7月1日开始,株洲县对肾结石、腰椎间盘突出、支气管哮喘等68个单病种实行限价定补政策。即对指定疾病实行医疗收费最高限价,对参合农民实行定额补助。单病种最高医疗限价费用是指除开血费外住院医疗的所有费用。治疗过程中出现的一般并发症或合并症,医疗收费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并按定额补助。伴有严重疾病需同时治疗的,不属于单病种限价范围,需按照常规病种住院收费。
县新农合提请患者注意,限价定补政策分三个标准执行,其中一类收费医院为市级医院,二类、三类分别为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比如子宫平滑肌瘤手术,市级医院手术费最高限额4200元,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分别为3800元、3400元,市级医院对患者定额补偿1950元、县级以下医院补偿2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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