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会议召开
10月27日下午,茶陵县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会议在紫荆花大酒店召开,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鹏程,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小花,副县长张征良,县政协副主席王福庚等领导参加会议。
从会上了解到,2018年茶陵县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补助渠道全额给予补贴;农村五保户的个人参保资金全额由民政部门资助缴纳;低保对象按个人缴费标准先行自缴,再由民政部门按90元/人的标准补助给个人。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自2017年10月27日起全面启动,2017年12月31日前集中筹资结束。针对外出农民的实际情况,2017年12月31日以后,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统一上解,个别参保对象参保资金收缴可延迟至2018年2月28日。
李鹏程要求,要把好宣传引导关,注重宣传的准确性、针对性、多样性和广泛性;要把好资金筹集关,明确筹资主体、筹资标准、筹资程序和筹资时限;要把好责任落实关,责任上肩,任务落地,问责从严,确保筹资任务按时完成,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奋力夺取全面小康的伟大胜利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