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民政局组织学习民政法律法规
3月28日,纳雍县民政局组织召开民政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会上,纳雍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通过为全局干部职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民政法律法规。
会议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作出明确翔实的规定,并规定侵权责任,明确权利受到削弱、减损、侵害时的请求权和救济权等,体现了对人民权利的充分保障,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
会议明确,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全局干部职工要持续秉承“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工作理念,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扎实推进民政各项事业发展。
通过此次民政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会议,让全局干部职工树立了法治学习重要思想,真正理解和运用民政法律法规,在日常工作中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坚持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民政工作,推进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