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
会议现场 11月24日,辽阳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作余,副主任杜素红、杨建华、王英石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温玉荣、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琦;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闫涛;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姜丹;县人民法院、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负责同志,县人大机关各工作委员会相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现场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作余主持会议;副主任王英石主持有关议题。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作余主持会议并讲话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琦 县人大副主任王英石主持有关议题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辽阳县2021年预算调整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苗松同志辞去辽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议案》,并作出决定;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路皓同志辞去辽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议案》,并做出决定。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命,决定任命金辉同志为辽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命何忠泉同志为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代理检察长。 任职宣誓 会议现场 会议还举行了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希望新任命的同志担当实干、不负重托,为辽阳县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关于接受苗松同志辞去辽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1月24日辽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根据苗松同志本人请求,经辽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接受苗松同志辞去辽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2021年11月24日辽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金辉同志为辽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 何忠泉同志为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代表检察长。
关于接受路皓同志辞去辽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1月24日辽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根据路皓同志本人请求,经辽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接受路皓同志辞去辽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由县人民检察院报经辽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请辽阳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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