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的答复
张烽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减少城市环境污染”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大气污染形势严峻,雾霾天气发生频繁,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扬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都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了重要部署。为此,我县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出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力争花3年时间,全县空气质量明显好转,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优良天数逐年提高。目前,我县将重点突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
研究制定和认真落实《宝应县大气重污染预警与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运西、城区2个大气自动监测站的运维管理,切实保障我县PM2.5的有效监测。协同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我县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指导群众的生产生活。
二、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
严格执行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新车不予注册登记,对外地转入车辆实施与新车相同的排放标准。制定明确计划,逐步淘汰我县的黄标车和老旧车辆。严格高污染汽车限行区(叶挺路:钟楼岗至邮政岗)的管理,并在城区主干道增设高污染汽车限行路段一条,加强限行路段的执法力量和执法力度。同时,将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作为机动车年审的前置条件。
三、加强扬尘污染控制
制定和实施《宝应县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路、航道、港口建设工程等)施工、房屋拆迁、物料运输与堆放、道路保洁、养护绿化、泥地裸露等方面的扬尘污染防治。推进城市及周边绿化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积极推进我县扬尘污染控制区建设,并不断扩大控制区面积。
四、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认真开展全县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实行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督查考核,将秸秆禁烧工作成效与农业奖补、环保考核等挂钩。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有效推进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积极鼓励各镇建设秸秆加工点以及成型生物质生产点,协同协鑫生物质电厂完善秸秆收集保障机制。
五、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开展餐饮行业污染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学校、繁华街道、居民住宅集中区和旅游风景区等环境敏感区的餐饮企业。加强早餐及夜市摊位管理,规范运营,全面取缔露天烧烤。
六、加强工业废气污染治理
对产生工业废气的企业实施专项整治,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各类废气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推进我县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开展有机溶剂产品全过程监管,推广使用无污染或低挥发性的水性涂料、环保型溶剂。
七、全面整治燃煤锅炉
制定和实施《宝应县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方案》,10蒸吨及以下锅炉全面实施集中供热、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替代或淘汰关闭;10蒸吨以上锅炉鼓励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或实施脱硫和除尘提标改造,确保达标排放。我县城市建成区内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锅炉,其他区域不再新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逐步扩大我县的禁燃区范围,禁燃区面积不低于建成区面积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