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名破产企业职工拿到了393万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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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4日发表
12月20日上午,县法院举行破产案件职工(农民工)工资发放仪式,县法院民二庭法官为三家企业166名破产企业职工发放工资款共计393万多元,有效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据悉,166名工人所在企业因经营不善,造成企业亏损并申请企业破产清算。在办理破产清算案件中,县法院坚持以依法保障职工基本利益,最大限度维护普通债权人为原则,运用府院联动机制,与成员单位之间配合协调,合力解决职工工资问题。
据民二庭庭长丁文强介绍,县法院对于劳动债权人数较少、企业经营者仍有履行能力的,充分利用破产审查周期,推进劳动债权人与企业经营者和解,最快兑现债权。对于劳动债权人数较多的,充分利用破产和解制度,推动债务人与全体劳动者达成破产和解。对于负债累累、财务恶化的企业,则多方面争取欠薪垫付。(记者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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