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四项措施强化廉政建设
今年以来,自治县纪委采取四项措施,深入探索实践廉政建设的新方法和新途径,积极打造县域特色廉政品牌,努力营造浓厚的廉政氛围,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工作。
整治不符合“威宁精神”问题,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在全县各部门、各行业推行“马上就办”工作制度,切实改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为了让好的作风落地生根、久鲜不褪,县纪委坚持严厉问责,对不符合“威宁精神”“为官不为”等行为出重拳,着力治庸、治懒、治散、治贪,倒逼干部马上就办、真抓实干,让群众看得到、感受得到更多的获得感、受益感。
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推进廉政建设。把纪委的职责回归到党章的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突出问题,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实现问责常态化,成效明显。
持续狠刹“四风”问题,深化拓展民生监督工作。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对于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坚持严抓严管。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有关职能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在强化宗旨意识、遵守党纪国法、廉洁自律上率先垂范。实现作风纪律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持久化,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成果取信于民。
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引领,加强廉政建设工作。健全完善党风廉政文化建设责任制。全县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对《准则》、《条例》、《***章程》及******系列***的深入学习,进一步加强了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和党性锻炼,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