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开展纪念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施行20周年专项宣传活动图文图文图文
织金县司法局 开展纪念《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 施行20周年专项宣传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服务群众、关注民生宗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和优势,积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的作用,织金县司法局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以宣传《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宣传与人民调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人民调解员、法律咨询、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为主要形式的宣传活动,纪念《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施行20年。在宣传活动中,该局主要采取了五项措施,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一是安排部署各乡镇司法所,结合实际开展纪念宣传活动;二是由司法局组装宣传车1辆,到各乡镇进行巡回宣传;三是,抽调县局各股室负责人、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组成宣传队伍,到以那镇集镇上设立宣传点,开展专项宣传咨询活动;四是投入经费5000余元,保证活动需要;五是到各乡镇督促活动的落实。 据统计,这次人民调解专项宣传活动,全县共办人民调解宣传专栏32期,发放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读本6300本,发放与人民调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单12000份,解答法律咨询518人次,培训人民调解员120人。2009年1―5月,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民间纠纷496件,调处496件,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482件,调解成功率为97.2%。 通过人民调解专项宣传活动和民间纠纷的调解,向社会广泛宣传了人民调解法规、制度,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这次活动,也是该局解决法制宣传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措施之一。
(织金县司法局办公室 刘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