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地砂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解读材料
一、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
近几年来,泰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特别是“保耕地、保红线”工作深入扎实,为泰安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砂资源的价格一路攀升,地砂的盗采便成为不法分子猎取的重要目标。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发生10多起盗采行为,造成大量耕地或山体的破坏。为严厉打击这种违法行为,市国土资源局在广泛征求市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的基础上,起草了本办法,并于 2018年9月9日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地砂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政策文件出台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山东省土地整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
《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6月16日)
《关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涉嫌国土资源犯罪案件的若干意见》(国土资源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08年9月联合发布)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三、政策文件出台的目的
《关于加强地砂管理工作的通知》确定了地砂管理的监管体制,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职责。确定了地砂开采与经营管理制度。解决监管主体与部门之间的责任分工问题。
四、政策文件出台的意义
制定并出台《关于加强地砂管理工作的通知》,符合“保耕地、保红线”的原则,体现改革精神,对于推动我市地砂资源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依法监管、从严监管,有利于严厉打击违法开采地砂行为,有利于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现保障经济发展与保护良好生态环境的有机统一。
五、政策文件出台的主要内容
《关于加强地砂管理工作的通知》共分三项内容,主要在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地砂经营秩序、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六、政策文件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地砂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地砂长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全市地砂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调度和督导检查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砂长效管理工作。二是明确部门职责。公安、国土资源、交通、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按照各自职责,坚持不懈地抓好地砂市场的管理工作。三是加强舆论宣传。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要对地砂市场管理的重大意义和先进典型进行大力宣传,对破坏地砂资源、违法经营特别是涉砂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进行曝光,为规范地砂市场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级执法机关对盗采地砂的行为,要坚持“零容忍”的态度,行动果断,既查人又查事,该立案的立案,该处罚的处罚,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移送,决不姑息。
相关文件:
泰政办字〔2018〕63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地砂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