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区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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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0日发表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要求,促进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有效防范风险隐患,近日,莱山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上半年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自查工作。本次自查可自行完成自查工作,也可委托第三方审查评价机构组织开展自查工作。企业需根据文件要求制定自查制度,组织自查人员,对生产场所、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原辅料管理、生产过程控制、验证和检验、产品管理、人员及培训、管理制度、记录和文件管理等内容进行自查,自查结束后填写相关自查表及自查报告,并上传自查系统。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企业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整改。莱山区市场监管局要求各食品生产企业,高度重视企业自查工作,要通过实实在在的自查制度,反思、补齐食品生产过程中的短板和漏洞,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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