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阜新太平五家子20MW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次环评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1) 项目名称:国家电投阜新太平五家子20MW光伏发电项目
(2) 项目性质:新建
(3) 建设单位:阜新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4) 投 资:15896万元人民币
(5) 建设地点: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水泉镇五家子村
建设内容:本期工程装机容量为20.79MWp。配置多晶硅270 Wp太阳能电池组件77000块。每20个光伏组件串联后形成一个光伏组件串。单串容量为5.4kW,每192个光伏组串构成一个光伏子方阵,容量为1.036MW,共20个光伏子方阵。每个光伏子方阵配置2台500kW并网逆变器和1台容量为1000kVA 的升压变压器,组成一个光伏发电单元。
本期不新建升压站,两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至国家电投阜新水泉五家子20MW光伏发电工程升压站低压侧。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城市发展规划及各级环境保护要求,项目的建设过程将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获得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实现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如下:
1、施工期
①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是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
②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以及施工过程中少量的机械泥土清洗废水等施工生产废水。
③噪声:施工噪声主要是由各种不同性能的动力机械在运转时产生的,如平整清理场地、打桩、建材运输等,噪声值在80~100dB(A)之间。
④固体废物: 施工垃圾主要来自施工场所产生的弃土弃渣、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⑤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临时占地及施工对地表扰动的影响、对地表植被、野生动物的影响以及施工过程中可能引发的水土流失。
2、营运期
①废气:本项目是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属于清洁能源利用项目,因此营运期间无废气产生。
②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是太阳能电池板清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
③噪声:站内升压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60-80dB(A) 。
④固体废物:发电过程产生的废电池板和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⑤光污染: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主要由多晶硅材料制成,光在其表面会产生反射作用,对周边居民生活和地面交通安全造成一定影响。
3、服务期满
本项目光伏电站营运期满后,光伏组件的功率衰减达到80%,主要的环境影响为拆除光伏组件后对项目区的生态环境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①生态环境:项目建设区域占地为工业用地,项目区内以人工林地和草地为主,没有濒危的重点保护动植物,本次工程不会引起区域内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改变,对生物环境影响很小。
②废气:施工期采取围挡、苫布遮盖料场和合理规划运输车辆、及时喷洒和清扫道路、绿化等措施后可明显减轻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并且施工废气为间断排放,随施工结束而结束。
③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的洒水防尘;施工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农民清掏,作为肥料施入农田。
④噪声:由于本项目施工期较短,且夜间不施工,施工期结束后,施工影响也随之消失。因此,本项目施工基本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休息产生影响。
⑤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弃土和建筑垃圾量较小,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
①废水:营运期废水主要来自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光伏电板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农民清掏,作为肥料施入农田。光伏电板定期需要进行清洗,清洗废水用于地表植被绿化。
②噪声:主要噪声源为升压站电磁噪声、逆变器和66kV箱式变压器噪声以及水泵噪声,其中水泵采用低噪音型,并置于室内。经预测,叠加背景值后,各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③固体废物:废旧电池板由厂家回收;废电容、废变压器等经危废暂存室储存后交由有资质处理单位进行规范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④生态环境:本项目在运营期间对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但其影响较小,在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能够达到标准要求,能够降低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破坏。
⑤光污染:本工程太阳能组件对阳光的反射以散射为主。本项目采用绒面技术和反射膜技术降低光反射,基本不会对周边居民生活和地面交通安全造成光污染。
3、服务期满
光伏电站服务期满后拆除的太阳能电池板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变压器等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服务期满后应掘除硬化地面基础,对场地进行恢复;拆除过程中尽量减小对土地的扰动。
四、主要评价结论
本项目通过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而且本项目是一个节能降耗、减排的环保项目,实现了经济、社会、环境三方面效益的和谐统一,从环保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民众。
2、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时间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2017年10月24日起至2017年11月6日结束。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阜新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敬远
电 话:138****7985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爱婧
电 话:010-62794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