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人大系统专题座谈会召开
作为今年代表活动月的一项重要活动内容,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主持召开全市人大系统专题座谈会,传达学习******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精神,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
骆文智表示,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精神,与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按照省委和市委部署要求,积极探索深港融合发展新路向、寻找发展新动力、拓展发展新空间,不断提升深港合作能级,共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丰富“一国两制”事业发展新实践作出更大贡献。
骆文智指出,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发挥人大制度优势,不断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要聚焦“双区”建设、“双改”示范和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等重大战略部署,增强依法履职实效,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紧扣“民生七有”目标,深入开展“代表活动月”主题活动,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的形式内容;要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座谈会上,我市各级人大代表、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和履职经历作了交流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海斌,秘书长汤暑葵参加座谈会。
深圳市人大代表活动月启动
昨天上午,连续举办了十年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品牌活动——2022年深圳市人大代表活动月正式启动。本次活动月以“喜迎党的二十大,履职尽责促发展”为主题,市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十大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全力以赴稳增长、惠民生,以扎实履职成效促进深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在启动仪式上表示,深圳“人大代表活动月”是闭会期间代表履职的重要载体,具有参与人数多、影响面广、关注度高的特点,经验做法和成效多次受到全国、省人大肯定,已经成为深圳人大代表工作的一张名片。做好今年代表活动月,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助企兴业”各项工作贯穿全过程,动员广大代表以战斗状态、奋进姿态依法履职尽责,全力推动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要强化活动组织,各级代表中的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要带头开展履职活动,带头推动解决问题。要充分依托代表家、站、点等履职平台,支持人大代表依法规范履职。要树立精品意识、品牌意识,推动解决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生态环境等民生实事问题,助力“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以扎实的代表履职成效不断擦亮代表活动月品牌。
本次代表活动月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十大主题活动包括:“助企兴业·人大同行”活动、省党代会精神学习宣传活动、人大代表集中进站履职活动、“宣传惠企政策”代表电视问政会、“推进科技自立自强”代表大讲堂、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监督等。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宇扬、彭海斌,秘书长汤暑葵出席启动仪式。
深圳专门立法保障“幼有善育”
深圳“幼有善育”有专门立法保障——《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近日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将2至3岁幼儿托管纳入学前教育管理,提升幼儿托管供给能力,为职场父母减轻负担。
公共服务配套幼儿园要在项目首期建设
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取得跨越式发展。深圳现有在园儿童56万人,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儿童占比86.2%,学前教育广覆盖、保基本的普惠发展格局已基本形成。但是,学前教育仍然是我市教育体系中较为薄弱的环节,学位压力大,教育机构发展不平衡,保育教育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此次立法,旨在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全力补齐短板实现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条例》明确了学前教育的性质和地位:是学校教育制度的起始阶段,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幼儿园建设应当纳入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其中,公共服务配套幼儿园应当设立为普惠性幼儿园,与所在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幼儿园所在项目分期开发建设的,幼儿园应当在首期建设,并与首期主体工程同时完成联合验收。
三孩生育政策来了,幼儿托管问题备受关注。《条例》规定,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以开设托班形式招收两周岁至三周岁的幼儿实行保育和教育的,参照适用本条例,并在幼儿园专项规划、配套完善、民办园扶持等条款中增加了开设托班的规定。
公办园教师工资参照中小学教师收入合理确定
非编幼儿园教师收入低、流动性大是困扰学前教育发展的一大难题。《条例》要求,市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人员工资指导标准。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人员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纳入总量管理的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参照同等条件的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
收入提高了,职业门槛也相应提高。根据《条例》,幼儿园园长应当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五年以上幼儿园教师或者幼儿园管理工作经历,持有教师资格证并取得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幼儿园教师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园保育员应当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在明确学前教育机构保教从业人员职业要求的基础上,针对实践中出现的幼儿园举办者或者实际控制人侵害幼儿园、保教人员甚至学前儿童合法权益的情形,《条例》还创新对幼儿园举办者和实际控制人规定了准入要求,要求其不得有犯罪记录,不得有虐待、性侵害等行为记录等。
招生编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考试
为保障儿童权益,《条例》要求,普惠性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园制度,除健康检查外,招生、编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评。
幼儿园不得采取小学教育方式,不得教授小学教育内容、布置小学教育内容的作业或者组织与小学教育内容有关的考试、测验,不得举办以超前教育和定向强化训练为目的的兴趣班、特长班、实验班等。
在园儿童的活动时间和膳食有严格的标准。幼儿在园的室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两小时;幼儿园要根据学前儿童营养餐标准编制营养均衡的学前儿童食谱,定期计算和分析学前儿童的进食量和营养摄取量,并每周向家长公示食谱。
幼儿园的安全监管也将更加严格。幼儿园应当建设覆盖其重要出入口、主要通道、厨房区域、保教活动区域等部位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九十天。
幼儿园不得作为企业资产上市
《条例》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办学,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工业园区、社区等举办学前教育机构,开设托班;明确在满足片区普惠性学前教育需求的基础上,社会力量可以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的形式获得非公共服务配套幼儿园教育用地,举办非普惠性幼儿园;幼儿园的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类价格标准。
为了保持学前教育的社会公益事业性质,《条例》作出了“逐利限制”:公办幼儿园不得转制为民办幼儿园,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幼儿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作为企业资产上市,社会资本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等方式控制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深圳社会建设“基本法”下月起实施
深圳社会建设“基本法”——《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明确提出,推行大学区招生模式,建立健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鼓励中职与普高课程互选学分互认
《条例》涉及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健康、住房建设、矛盾纠纷化解、基层治理等方方面面,重点解决民生领域的“痛点”“堵点”问题。
教育问题事关千万家户。为促进教育公平,***“择校热”,《条例》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行大学区招生模式,优化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完善集团化办学管理,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和配套的考核激励机制。
在高等教育方面,《条例》鼓励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支持高等学校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建立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
此次立法还搭建了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开放衔接的教育“立交桥”,明确提出鼓励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支持符合条件的高职学校建立职业教育本科专业。
租房居民与购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享同等待遇
深圳寸土寸金,市民高度关注住房建设。此次立法用专门的一节就住房发展作出规定。要求政府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有效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为推进小区公共服务配套的落地,《条例》要求推进新建住宅小区与公共配套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同一宗地内分期建设的项目,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当在首期建设和验收。
公共住房已成为深圳住房供应的主力军。根据相关规划,“十四五”期间,深圳将建设筹集住房89万套,其中公共住房54万套。《条例》要求健全公共住房分配管理、封闭流转和定价机制,完善公共住房供后监管制度。
当前,近七成的深圳市民是“租房族”。为更好保障他们的权益,《条例》提出市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以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和政策支持的住房租赁体系,推动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购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网约车司机、快递小哥……近年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捷。由于用工形式和就业方式相对灵活,他们的权益保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
《条例》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公平就业、劳动报酬、劳动安全、社会保险等制度,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企业在制定直接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制度规则时,应当充分听取工会和劳动者代表的意见。企业应当及时回应、处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与工会或者劳动者代表开展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