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关于智堡引排河整治工程国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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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30日发表
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满足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令第590号)、《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泰政规〔2011〕16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智堡引排河整治工程所涉及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经泰州市人民政府授权,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一、征收范围
原野小区15号楼范围内的房屋及附着物,具体范围以智堡引排河整治工程规划红线图为准。
二、房屋征收部门
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签约期限
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20日。
四、征收补偿安置
按照《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智堡引排河整治工程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公告》(泰海征告〔2022〕2号)执行。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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