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保局三个强化加大对集采药品执行情况监测力度
为促进集采药品的落地执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医疗保障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宿豫区医保局强化对医疗机构执行国家和省集采药品情况的监测力度,确保药品集采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政策的贯彻落实。
一是强化采购情况监测。严格执行中选药品日常监测制度,每月初对各医疗机构集采药品采购情况进行平台筛选,并督促医疗机构和配送企业及时采购、配送。及时掌握中选药品供应、采购和使用等情况,妥善处理和防范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目前正在执行的集采批次均超过了序时采购进度,已到期的集采批次完成率均超过100%。
二是强化结算情况监测。按时结算货款是配送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和保障。为推进集采药品结算工作,督促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结算时间进行回款,每月初对上月集采药品结算情况进行监测,对各医疗机构报送的集采药品采购结算情况和省阳光采购平台数据进行核对,目前已开展结算情况监测12次。
三是强化监督通报机制。定期对集采药品采购、配送、结算情况进行通报,促进采购结算工作的良性循环,对采购未达到序时进度要求、结算不及时的医疗机构和配送率低的配送企业进行约谈,目前已印发通报4期,约谈机构10家。 (作者:张海棠,审稿:张海棠,审核:盛怀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