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高新区西部启动区DXB1003A044地块出让计划前期公告
备案编号:2019030401
一、地块基本情况
(一)用地权属单位:顺德高新区管委会;
(二)地块位置:顺德高新区西部启动区D-XB-10-03-A-04-4地块;面积:71157.33平方米(具体以宗地图为准);
(三)土地性质:国有;土地用途:商品厂房;
(四)地块供应方式:出让;出让年限:不超过50年(具体以地块挂牌出让公告所确定的年限为准);
(五)用地、规划基本情况:容积率:1.5≤FAR≤3.0、建筑密度:40 %≤D≤60 %、绿地率:≤20%(且≥10%)(具体以《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为准)。
二、地块拟引入产业要求:
本地块拟用于发展商品厂房项目,引入主导产业要求为:产业类别不得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限制类、淘汰类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中的禁止外商投资领域。
三、用地权属单位委托起拍地价:根据地块市场评估价及项目评估情况确定。
四、信息公告期
本信息公告期为2019 年3月5日至2019年3月24日,请用地意向申请人在此期间内将《顺德区商品厂房项目投资计划书》(样本见***)及有关证明材料提交至佛山市顺德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逾期将不接受申请文件。
本次计划出让地块的交地标准、交地时间及土地出让金缴付要求等内容,具体请咨询本地块的出让委托人:佛山市顺德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联系人:梁建华;
联系电话:0757-26362836;
办公地址:顺德区杏坛镇德富路68号顺德高新区管委会。
五、重要提醒事项
(一)本公告第三条中“用地权属单位委托起拍地价”不等于土地出让起始价。土地出让起始价由顺德区地价核估组根据市场估价结果、基准地价、联审小组审核结果、委托人委托价格和政府产业政策等综合确定。
(二)本地块出让计划前期公告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提出用地意向申请(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并按要求提交《顺德区商品厂房项目投资计划书》等材料。若用地意向申请人在顺德区有土地闲置或存在相关违约尚未整改的,其用地意向申请不予受理。
公告期限届满后,出让委托人根据国家政策和产业要求,对所有提交申请并受理的项目进行初评,初评认为不符合用地申请要求的不予受理。
工业用地的出让申请须经联审小组评估确认后方可进入公开交易流程。
(三)本宗地的建设要求以地块正式出让时的公告文件为准。
六、***
1. 顺德区商品厂房项目投资计划书(样本)
2. 拟出让地块四置坐标图
3. 拟出让地块卫星图
4.拟出让地块宗地图(初稿)
佛山市顺德区招商引资项目用地联审小组办公室
***:顺德区商品厂房工业用地项目投资计划书(样本).doc
***:四置坐标图.pdf
***:卫星图.pdf
***:宗地图(初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