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流街道办消防安全委员会公开招考防火巡查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勒流街道办消防安全委员会公开招考5名防火巡查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防火巡查员义务;
3.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要求;
4.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5年5月4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1)。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星期一)至8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
2.报名地点:勒流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办证大厅内。
3.报名要求:报考者从网上并填写《勒流街道办消防安全委员会招考防火巡查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不退回)、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5张办理报名手续。
4.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要求的职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资格审核合格的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5月9日(星期六)至10日(星期日),领取地点:勒流街道专职消防队。
三、招考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本人自愿报名,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后择优录用。
1.笔试。笔试定于2015年5月11日(星期一)上午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笔试合格(合格分数线为60分)的,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入围面试名单和面试安排等将在顺德区勒流政务网(网址:http://www.leliu.gov.cn,下同)公布。
2.面试。面试采用量化标准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体检和考核。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替补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公示聘用。对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聘用。公示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四、招考工作有关信息发布
招考工作有关信息在顺德区勒流政务网发布。
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23660309、138****7119。
***:1.勒流街道办消防安全委员会招考防火巡查员职位表
2.勒流街道办消防安全委员会招考防火巡查员报名登记表
勒流街道办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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