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中山市技工院校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为指导各技工院校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共防,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市技工院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防控工作体系
(一)各技工院校应成立校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防控疫情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学校一把手担任学校的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领导班子、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二)建立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各技工院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工作的责任人。建立学校、系(部)、年级、班级、宿舍五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有多个校区的学校要明确各校区防疫工作负责人和联络人,压实工作职责,确保疫情防控和常规工作有序推进、落实落细。
(三)掌握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加强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开展联防联控。
(四)明确并基本固定学校信息报告人,及时向有关单位报送信息。
(五)制定和完善学校防控工作的“四案九制”。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和学校封闭封控管理工作方案,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师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制度、清洁通风消毒制度、学生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
二、防控工作措施
(一)开学前准备措施。
1.完善新学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学校要按照属地政府统一部署,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按照重点人员“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返校等原则,制订、细化开学师生返校安排、疫情防控准备等工作方案,重点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学校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和学校封闭封控管理工作方案,将开学工作与疫苗接种、疫情防控等统筹考虑。要灵活调整疫情防控机制和策略,既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又不能层层加码,并做好与师生和家长的沟通解释,取得理解和配合。
2.建立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完善教职员工、学生健康状况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台账,全面建立实施健康登记制度。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分布情况;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在校内各院系、各年级、各班级分布情况;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每个教职员工、学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精准安排疫情防控重点师生员工有序返校。
3.严禁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的人员返工返学。对有发烧、咳嗽等异常临床症状的人员,要求暂缓进入学校(有条件的学校可按临床症状分类安排,进行集中医学观察)。不经健康排查的教职工和学生不得返工返学。
4.提升物资保障能力。充分研判校园及周边疫情发展形势,提前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物资准备工作。对消毒水、体温计、防护服、口罩、隔离帐篷以及药品等必要的疫情防控和救治物资,要提前增加合理储备。同时,按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要求,设置相对独立的健康观察和管理场所,合理配备留观室床位,预留指定隔离医学观察区域,提前做好校园突发疫情集聚性事件应对准备工作。
5.做好线上教育教学准备。充分发挥“互联网+教育”的作用,统筹利用各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各级在线课程平台等教学资源,结合技工教育特点,提前制定网络教学方案,开发或购买网络教学课程。
6.全面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提前做好教室、实验室、食堂、宿舍、体育运动场所、图书馆、卫生室(保健室)、卫生间等重点场所彻底清洁和通风换气,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通风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开学前对学校食堂及学校饮水设备设施进行彻底检查、清洁消毒,饮水设备设施应取得行业检测、监测合格资质、确保饮用水安全。及时更换已经损坏或陈旧的设备,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的安全性,开学前对食堂员工进行一次全面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加强冷链食品包装、邮件预防性消毒,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
7.加强宣传和培训。通过新媒体、多媒体、网络课程、慕课、海报、宣传条幅等形式,对师生进行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对教职员工防控技能培训。动员师生积极配合学校各项防控措施,提高师生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
(二)开学后防控措施。
1.严格入校排查登记。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动态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开学前连续14天的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了解新冠肺炎症状,对于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的人员,应当督促其及时就医、按规定流程处置。
2.切实加强校园管理。全面把控所有进出校园通道,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做到专人负责、区域划分合理、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师生员工进校门需佩戴口罩,核验身份并检测体温。来访人员还需验健康码、行程卡,并进行登记,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入校时若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应当由专人带至临时等候区,测量体温,及时联系学生家长,按规定流程处置。在教室、实操室、食堂、宿舍楼、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密集场所设置红外体温探测器,测量体温正常后入内。
3.严格做好健康管理。严格落实“四案九制”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完善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台账,重点监测师生员工有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多病共防,做好流感、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水痘等秋冬季常见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工作。对因病缺勤缺课的师生员工要密切追踪诊断结果和病情进展,对曾经患传染性疾病的师生员工密切长期***,及时掌控其健康状况。如发现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早期症状和异常情况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当地卫健、疾控等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出现明显症状送院治疗后,居住环境等应及时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报告、隔离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改正。对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例隐瞒、缓报、谎报的,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4.日常巡检重点区域。学校每日开展校门卫室、教室、实验室、食堂、办公室、宿舍、体育运动场所、图书馆、卫生室(保健室)、卫生间等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巡查,排查潜在风险,加强整改。做好学校室内外环境监测、卫生清洁和消毒消杀工作,定期通风换气,增加对重点场所地面和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校园垃圾“日产日清”,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
5.严格管理大规模聚集性活动。要根据疫情形势、国家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作出安排,合理管控人员密度,尽可能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管理。原则上暂停举办线下跨省、跨市聚集教学活动,市内跨学校教学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进行,严控不必要的校园大型聚集性活动。如必须举行,要压缩规模、缩短时间、控制人流、保持距离,可通过错峰开会、网络视频或提前录制会议材料等方式召开会议,活动期间须佩戴口罩。
6.做好重点场所防疫管理。加大重点场所食堂管理,加强食材从采购、接收、加工、包装、运输、送货等环节的全链条封闭监管,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在食堂外设置独立的食材交接区,建立食堂从业人员和食材配送人员的健康监测制度,落实落细疫苗接种、核酸抽测和个人防护等各项措施。要加强师生员工快递包裹安全管理,做好包裹消毒工作。要加强校园卫生环境整治,对食堂、宿舍、教室等重点场所应加强日常检查,抓好重点场所通风换气、保持清洁、定期消毒等日常防疫措施落实。
7.加强重点人员防护。紧盯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防护工作,校(楼)门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戴一次性手套,口罩弄湿或弄脏后,要及时更换。食堂工作人员还应当戴帽子和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应上报并及时就诊,不带病工作。学校所在县(市、区)范围内没有中高风险地区,师生上课时可不佩戴口罩。
8.加强寄宿管理。加强对走读生的管理,有条件的院校原则上安排走读生住校,无法安排走读生住宿的院校原则上实行线上教学。加强宿舍出入管理,凭证出入并进行体温检测,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加强宿舍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保持卫生间清洁,做好垃圾分类。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测量体温并注意观察有无其他可疑症状,当出现发热、咳嗽及其他可疑症状时,及时报告班主任。
9.严格落实核酸抽测和疫苗接种。按照省、市有关核酸抽测工作指引要求,落实每天按照不少于师生总人数20%实施核酸抽测,每周覆盖全体师生,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动态调整核酸抽测起止时间和频次。要积极动员师生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应接尽接”,并建立疫苗接种分类管理台账。
10.加强健康教育。学校应当将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常见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纳入健康教育内容,学习《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定期对学校党政干部和师生员工开展培训指导,通过多种途径将相关信息推送给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密切关注师生员工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提供心理辅导与咨询服务。鼓励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增强体质。
11.加强人文关怀和服务保障。加强校园防疫的舆情监测和管控,防范疫情、社情、舆情叠加所引发的风险。在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过程中,要坚持科学精准防控,严禁层层加码、和“一刀切”。要关心关注师生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宣贯和沟通解释工作,对于师生以及家长反映的疑问和困难,学校要主动给予解答和帮助。要积极回应师生合理诉求,主动关心解决师生的学习、工作、生活等现实需求和困难,尤其要加强被隔离和封控师生的人文关怀。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学校可适当组织开展文娱活动,保障师生们的身心健康。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一)密切关注疫情变化。一旦发生本土疫情要立即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严格实施师生员工体温检测、晨午检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防控措施。校园出现病例后,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视情采取班级停课、全校停课并实施学校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二)严格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不断完善优化应急处置预案,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各环节迅速响应并高效执行。要100%配备卫生健康副校长、校医和心理教师,及时盘点和储备足够的防护服、口罩、洗手液等防疫物资。
(三)遵守应急处置流程。师生员工在家中或在校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应当立即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后到医院就医,不得隐瞒病情。学生在家发病就医,家长应当及时报告班主任,教职员工在家发病就医应及时告知学校,学校做好就医结果追踪登记工作。如在校内发病,学校医务人员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去定点医院就医,做好就医结果追踪和登记。
(四)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如师生员工及共同生活居住人员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向辖区卫健、疾控等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等人员排查和终末消毒等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管理的师生员工进行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对共同生活、学习的其他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提醒其主动做好个人防护,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时要及时报告、就医。
(五)查验复课证明。学校应配合做好接受隔离管理的师生员工的心理安抚和学业辅导、隐私信息保护工作,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防范心理危机事件发生。师生员工病愈后返校需提供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