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工程(首期)监理
佛山市高明区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工程(首期)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MJ2019081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高明区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工程(首期)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明发改资[2019]1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6990.71万元,监理服务费估算约222.20万元。本项目计划从2019年8月开始至2020年12月结束,建设期为17个月。
2.3 监理服务期:时间贯穿于所监理项目的全过程,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一是城市门户景观工程,对高明两处重要城市出入口(广明高速沧江出入口和江肇高速杨和出入口)进行改造提升,以植物景观种植为设计主体、“都市森林”门户点景雕塑为衬托,打造大气、鲜明的城市门户形象;二是皂幕山外部环境提升工程,主要包含“井皂线”、“井大线”两条通景道路,为原路扩建。“井皂线”通景道路由杨和镇石水村委井头(卫生站)至皂幕山景区坑美入口,全长约6.5公里;“井大线”通景道路由井头(大田桥)至皂幕山旅游风景区大田游客中心,全长约3公里。
本次招标范围为对该工程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等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结算期、质量保修期进行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并负责跟进资料备案和工程结算工作。
监理服务费投标报价以收费费率方式报价,招标控制价收费费率上限为1.5%,超出上限的为无效标。
2.5 承包方式:固定收费费率包干。
2.6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4.2.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3.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4.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4.4.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资格审查当日诚信系统锁定不得超过二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二项。
4.4.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9年 2 月至2019年 7 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4.5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
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
5.2 报名时间: 2019 年 8 月 14 日 9 时 00 分起至 2019 年 8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4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 2019 年 8 月 29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要求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9 年 9 月 3 日 9 时 0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19 年 9 月 3 日 9 时 0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招标代理: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88号 |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东华路70号3楼 |
邮编:528500 | 邮编:528500 |
联系人:张雄彪 | 联系人:康明妍 |
电话: 0757-88636901 | 电话:0757-88630279 |
传真:/ | 传真:0757-83622666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gdzcgmzb@126.com |
2019年8月 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