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2015年高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立项项目延长项目执行时间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促局,西江新城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按照《佛山市高明区经济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府办〔2013〕103号)有关规定,根据项目申报、评审、立项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我局经讨论研究后决定,为更好地让企业按项目实际完成有关经济和技术指标,参照上级科技部门做法,适当延长获批立项的2015年高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实施终止时间至2019年12月31日,如项目已完成,可提前参加2019年度项目验收。请你们按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建设工作。
***1:《佛山市高明区经济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府办〔2013〕103号).doc
***2:2015年高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清单.xls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9年5月27日
(联系人:梁宇衡,联系电话:88669696)